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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秀区法院实习报道  
 作者: admin  | 浏览数(611) | 评论数(0) | 2008-06-12

    2008年4月9日,春光明媚,微风拂面,卢修敏老师、梁文莉老师带领孙翔等15位同学于八点半准时来到位于五羊新城内的越秀区人民法院,大家精神饱满,对即将到来的实践活动充满了信心,也带着几分憧憬。

    上午九点正,政工科的周法官如约将各位老师和同学迎至法院九楼的会议室,大家围坐在圆桌旁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

    首先,周法官对该法院的相关情况作了简短介绍。周法官说,越秀区法院有各类工作人员300名左右,是广州市基层人民法院中人数最多、案件亦最多的法院。越秀区法院设有民一庭(纯粹的民事审判庭)、民二庭(经济审判庭)、民三庭(房地产审判庭)、民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庭、少年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每 年审结案件2万多件,每位法官每年审结的案件就有200多件,如果按照工作日计算,每一位法官平均每一天就要审结一宗案件,可见工作量之大。

    周法官对各位实习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严守保密制度。法院所审结的案件的副卷不可以公开。(副卷的内容主要是审理案件法官的审案思路、理由、合议庭笔录等)

    2、对于工作不可以挑肥拣瘦,对于师傅交待的工作应努力完成,相信同学们在完成实习工作的过程中也可以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3、保管好、整理好自己接触的材料,因为如果材料丢失的话,有些材料是可以补回来的,有些材料却补不回来,这就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4、严守考勤制度与请假制度,越秀区法院的工作时间是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5、对当事人的态度要和蔼可亲,应把自己视为法院的一分子,绝不可以对当事人发脾气而激化矛盾。

    最后周法官将同学们进行了分工:邝达铭、孙翔、黎俊杰、谭宁敏同学到执行局实习;冼志刚、黄道坚、张嘉梁同学到立案庭实习;何珊、范丽思同学去民一庭实习;余明珠、陈碧珊同学到民二庭实习,向颍欣、陈淑琪同学到民三庭实行,刘琨琳、张凯欣同学到行政庭实习。同学们对周法官的要求认真作了笔记,纷纷表示一定要严守纪律,认真实习,争取在实践活动中学到更多的在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