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这一挂在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墙上的醒目标语,对于很多人来讲都觉得非常平常,但对于正在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参加顶岗实习的我校法律事务专业06级2班的同学来说,却是另一种体验。

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是广东省司法厅直属行政单位,代表司法厅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该处现有在职人员19名,下设业务组、联络组、办公室和援助组四个部门。广东省在全国是最早探索法律援助业务的省份之一,并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和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相当数量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各类社会弱姿势群体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援助同,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社会反应良好。近年来,该部门在司法厅的领导下率先在全国提出建立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机制的构想,获得了其他八省(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并于2005少年取得司法部的同意。2006年6月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部门签订了《泛珠三角省(区)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书》。区域法律援助机制的建立,对于探索外来农民工法律援助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我校法律教研室一共分两批派遣了共四位同学前往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实习。第一批参加实习的同学已于今年4月9日至5月9日顺利完成了顶岗实习任务,目前在该部门参加实习的第二批同学已于5月13日到岗参加了实习,实习期限为一个月。
5月22日上午,法律教研室主任卢修敏副教授和实习指导教师邹双卫老师前往法律援助处看望了正在参加实习的第二批同学。该处陈伟文主任亲自进行接待,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的发展和运作情况,并对我校参加实习的同学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参加实习的同学认为:通过这种短期实习,在单位学到了许多在学习中接触不到的知识,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法律正义,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卢修敏副教授勉励她们要好好珍惜实习机会,做到勤学好问、礼貌待人。